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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公开比选“效能安庆”投诉平台微信小程序的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0  浏览次数:  

  《安庆市直机关“效能安庆”投诉平台微信小程序比选公告》已于2024年3月14日发布。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现就上述公告中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补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将“采购需求”改为:“本项目为安庆市直机关‘效能安庆’投诉平台微信小程序采购,本系统功能主要分为PC端后台管理系统,微信端小程序和上架皖事通APP应用系统(含安全性能报告)”。“预算金额”由6万元增加至8万元,“最高限价”由6万元增加至8万元。“合同履行期限”改为供应商须在签订协议后25个自然日内完成平台搭建,上线后免费运维服务期为2年

  二、“技术要求”一项,将“办事企业、群众及工作对象通过微信扫描各单位专属二维码,对各单位服务过程中的效能问题进行线上反映,反映问题实时同步反馈到各单位后台和市机关效能建设服务中心后台,并自动推送提醒短信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后台管理员。”调整为办事企业、群众及工作对象通过微信扫描各单位专属二维码,对各单位服务过程中的效能问题进行线上反映,也支持通过皖事通APP应用中查找‘效能安庆’投诉平台,进入投诉界面反映问题。通过微信小程序或皖事通APP等渠道所反映的问题实时同步反馈到各单位PC端后台和市机关效能建设服务中心PC端后台,并自动推送提醒短信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后台管理员。‘效能安庆’投诉平台需部署在安庆市政务云,平台产生数据需归集至安庆市城市大脑。”

  三、“比选相应文件提交”一项, 将“本项目的报价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6万元”调整为“本项目的报价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8万元”。将“提供的相关材料,密封后于2024年3月19日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送(或邮寄)至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8楼D区安庆市直机关工委宣教部(8013室),邮递件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调整为“提供的相关材料,密封后于2024年3月23日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送(或邮寄)至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8楼D区安庆市直机关工委宣教部(8013室),邮递件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四、“公告期限”一项,调整为“自本项目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原报名参加比选的供应商,需按照补充公告重新寄(送)比选资料。

  六、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原公告链接:http://www.aqjgdj.gov.cn/control/view.php?aid=25441

                                                           中共安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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