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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践行初心使命 争当发展先锋”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4  浏览次数:  

              直工明电〔2019〕10号                        

市直、驻宜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以“践行初心使命 争当发展先锋”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重要抓手,是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从严教育管理党员、激发队伍活力的有效载体。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进一步锤炼党性,让党员思想上有归属感,行动上有自觉意识;让党员在党内组织生活上严起来,在党规党纪上强起来;让党员在学习党的革命传统中净化心灵,在正反典型对照中永葆先进,努力使每位党员践行新思想、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使党员教育管理有力度有温度。

  二、活动形式

  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可分党小组开展。根据实际,也可由党委(总支)统一组织,多个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覆盖支部全体党员,视情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等参加。党员领导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日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主题党日作为一项制度安排,主要是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民主议事和社会实践服务活动等。要把主题党日列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争创红旗党组织、争当五星党员”活动重要内容。清明节、劳动节临近,各单位可围绕缅怀革命先烈,弘扬五一劳动精神等有节点组织安排主题党日活动。今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可部署安排“品味共产党宣言”“学习稼先精神 争当时代先锋”等主题党日活动。

  (一)开展党性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组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学习讨论。

  (二)开展组织生活。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结合起来,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三)过好政治生日。通过组织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加强党组织与普通党员沟通交流,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

  (四)落实民主议事。支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程序进行决议决策,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评先评优、发展党员、党代表推荐、支部建设等进行民主讨论,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决策过程、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

  (五)落实公开制度。落实党务公开,将组织安排部署、党支部重点工作开展、党组织及党员承诺、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及时公开,接受党员监督。

  (六)进村入户帮扶。结合“脱贫攻坚先锋行动”“三走进三服务”,组织党员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联系村联系户出主意、想办法、定计划、找路子,解决实际问题。

  四、活动要求

  (一)注重吸引性。要在不失“党味”、“原味”的前提下,积极创新方式载体和形式,除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学习以外,还可以通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到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教学、走出去观摩学习等,提高党员参与的积极性。

  (二)注重实效性。要积极探索“主题党日+”活动模式,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招商引资”“主题党日+志愿服务”“主题党日+走访慰问”“主题党日+脱贫攻坚”等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与打赢“三大攻坚战”相衔接,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注重严肃性。要与“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相结合,坚持认真、热烈、节俭、实效原则,策划开展党日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规定,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庸俗化。

  

  中共安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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