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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市直有关单位工会组织成立和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6  浏览次数:  

  直发工〔2019〕06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工会组织:

  工会组织作为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通过市直广大工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市直各有关单位已基本组建了工会组织。但因机构改革,一些单位新成立和组建,需重新成立工会组织;一些单位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换届;一些单位因工会委员变动需重新选举调整。对于这些问题,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请依《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时成立、换届或调整工会组织。

  工会组织的成立、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要求。对于机构改革新成立或新组建的单位会员有变化的均要重新成立工会组织,会员无变化的需办理更名手续。基层工会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遇有特殊情况,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等额选举产生,也可以差额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应差额选举产生。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基层工会主席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空缺时,应及时按照相应民主程序进行选举调整,补选主席的任期为本届工会委员会尚未履行的期限,补选主席前应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可暂由一名副主席或委员主持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基层工会组织有女会员10人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人的应设女职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与基层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

  基层工会组织实施选举前应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报告,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工会组织成立、换届及调整等选举工作请在市直工会群内下载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总工发〔2016〕27号)文件,下载《团市委机关工会换届材料》资料供参考。

  市直工会联系电话:5346961,市直工会群:245920361。

  

 

  附件:市直有关工会组织需成立和换届的单位名单;

  安庆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6日

  抄报:市总工会组织部

  

  市直有关工会组织需成立和换届的单位名单

  

  一、 工会组织需重新成立或更名的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党史方志室、市档案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管中心、市招商中心、市重点工程处、市园林局。

  二、工会组织需换届的单位名单(至2019年4月底)

  市政协、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机关事业保险局、市人事考试院、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新华书店、中粮库怀宁分库、市文联、市委党校、市地震局、公积金中心。

  三、工会组织需调整的单位名单: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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