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长:苏家乐
部门职能: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负责开展对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进行党的组织、思想、作风方面的教育;完成市委、市直工委交给的各项培训任务。日常工作由党校教务室负责。根据党员情况,编制全年教学计划、排定班次,拟定课程;负责组织教材的审定,教员的安排聘请,教学课程的实施;负责学员的组织、报到和学习期间的管理;负责学员学籍,结业的管理及证书的发放;及时做好学期培训工作的总结。
(撰稿/初审:陈雨洁,二审:韩涛,三审:吴宝宝)